保健中心徵職務代理護理師(行政組員/行政專員)1名
壹、徵求條件
一、需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護理學系教育,並取得學士/碩士學位。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及執業執照,具地區醫院2年以上工作經驗(以執業登錄計)。
三、有急診、門診及牙科經驗者尤佳。
四、具IV注射、抽血、電腦文書等能力。
五、具高度敬業精神,並有良好溝通協調、分析判斷能力。
貳、工作內容
一、保健中心各科門診及校園緊急救護等護理業務。
二、協助辦理衛生教育活動。
三、傳染病管控業務。
四、行政庶務及交辦事項。
参、職務代理期間:至114年3月31日。
肆、薪資待遇:本薪依國立臺灣大學校聘人員薪級表之規定,通過試用期後另加特殊加給4160元。
伍、應徵方式
應徵者請備下列文件,於112年7月31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送交:
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臺灣大學學生事務處保健中心何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護理師」。
一、國立臺灣大學校聘人員履歷表
註:請先將「國立臺灣大學校聘人員履歷表」 E-mail至 fionaho@ntu.edu.tw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學歷證明。
三、護理師證書及執業執照影本。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經歷證明。
六、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陸、面試通知
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將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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