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所送「戒菸專線之戒菸教育服務說明」及「學校單位轉介未滿20歲吸菸者至戒菸專線作業事項」,請運用於學生戒菸教育工作
一、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2年5月19日國健教字第1120760561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該署委託彰化基督教醫院辦理之戒菸專線服務,已就青少年戒菸發展出結構式戒菸教育服務模式,如貴校有轉介未滿20歲違規吸菸學生接受戒菸教育之相關需求,請依旨揭文件提出申請。
三、另學校申請所需「轉介戒菸專線服務中心個案同意書」及轉介資料電子檔(Excel檔),該署已放置「健康九九網站」菸害防制館/戒菸服務/免費戒菸專線,請逕至該網站下載運用,網址:https://gov.tw/x3m。
四、有關旨揭文件所載內容及戒菸專線轉介服務事宜,請逕洽彰化基督教醫院業務窗口李小姐或曾小姐,電話(04)723-8595,分機8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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