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防範非洲豬瘟等防疫措施,謹再籲請本校所屬師生持續宣導非洲豬瘟防疫及處罰規定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2月19日臺教文(二)字第1080023830號函及108年1月21日臺教文(二)字第1080003786號函諒達。
二、本年2月17日在臺就學陸生返臺入境遭農委會防檢局查獲違規攜帶肉品而受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金,為避免此類情事再次發生,請本校持續向所有陸生及僑外生加強宣導非洲豬瘟防疫及處罰規定。
三、防範非洲豬瘟參考資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非洲豬瘟資訊專區」(網址:https://asf.baphiq.gov.tw/index.php)及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非洲豬瘟教育專區」(網址:https://cpd.moe.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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